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影响减免收入减少家庭的国民健康保险费 因受新型冠状感染症影响,收入减少的家庭可以取得国民健康保险费减免。减免对象等详情请阅读以下内容或电话咨询。另外,当今后国家及县里表示的基准变化时,其中一部分内容可能会有改变。 减免对象家庭1. 主要负担生活收入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死亡、或重症的家庭。
2.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影响,预计主要负担生活收入者收入减少的家庭,符合以下(1)~(3)条件的家庭。
(1) 与主要负担生活收入者相关的以下列举的收入(事业所得等),与其中任意一个相关的总收入金额为前年此收入相关的总收入金额相比,减少了十分之三。(但减少额内不包含保险费,损害赔偿等被补偿的金额。)
(a)房产所得
(b)事业所得
(c)工资所得
(d)山林所得
(2)与主要负担生活收入者相关的上一年的合计收入金额在1000万日元以下。
(3)主要负担生活收入者上一年收入合计额(不包括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影响预计将减少的事业所得等。)在400万以下。
以下附上厚生劳动省的详细文件,可以带文件去当地的区役所领取一下减免的申请书!【附件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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